第100章 请求帮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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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余乐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表姐陆琳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
  当时是陆琳、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余乐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余乐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接着余乐就向她们打听起他表姐的事,这是他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之类的。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陆琳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余乐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陆琳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陆琳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余乐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余乐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
  听沈娟等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原本就白的。而是这段时间,思念儿子,给愁白的。
  反正就是挺凄苦的一个女人。
  她的儿子叫赵天天,正是当时那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之一。年纪不大,才十三岁。
  当初船要沉时,船上一片混乱,她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与她儿子就被恐慌的人群冲散了,之后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最后船差不多完全淹没的时候,船保也顾不上了,见她一个女人还在这里晃悠,直接就把她塞上救生艇,给送走了。
  余乐道:“她儿子才十三岁,既然是未成年,应该会被优先处理吧,估计早就被安排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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