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兰因絮果,必有来因。案结!】(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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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兰因絮果,必有来因。案结!】
  对朱建辛的审讯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比预想的要顺利得多。
  他在团伙里属于是个边缘角色,是曹阿满用来笼络人心、干点脏活累活的工具人。
  对于为什么他当时会在韩国学被砍后出现在石子湖公园?
  一是确保韩国学不要死在石子湖公园,毕竟曹阿满要知道自己女儿的下落;
  二是作为监视作用,看韩国学的嘴巴牢不牢固会不会出卖他们的真实身份。
  陈彬将最后一份笔录记录在册,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
  错综复杂的线索和人物关系终于被理清,一条清晰得令人心悸的轨迹浮现出来。
  他的思绪从【1966年:曹阿雁掐死李美花,韩国学抱走韩思思(曹阿满之女)】开始,缓缓移向【1970年:金山路灭门案】,再到【1991年末:韩思思被杀(韩国学所为)】,最后定格在【1992年初:石子湖伤害案】
  “因果循环……”
  陈彬低声自语。
  如果没有二十六年前那场悲剧,曹阿满的女儿就不会被韩国学抱走,他或许也不会犯下金山路那桩灭门血案,从而远遁海城。
  同样,如果韩国学没有在扭曲的占有欲驱使下,杀死他一手养大的韩思思,那么,按照曹阿满的计划,在他打通走私线路后,很可能会带着失而复得的女儿远走高飞,从此消失在警方的视线中。
  那么,石子湖公园的那场袭击就不会发生,这个隐藏了二十多年的犯罪集团,或许仍将继续潜伏在阴影里。
  每一个环节的恶果,都成了下一个环节的恶因。
  像一列失控的、沿着悲剧轨道疾驰的火车,每一节车厢的脱轨,都不可避免地撞向下一节,最终导致全员覆灭的终局。
  陈彬虽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明白人都是有双面性的,所有涉案者既是施害者,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命运的受害者,但这绝非其开脱罪责的理由。
  正义的追索,正是为了斩断这条罪恶的链条,还社会以朗朗乾坤。
  是非对错自有法律与人民群众去评说。
  陈彬将最终整理好的笔录纸推到朱建辛面前:“确认一下内容,如果和你说的没有出入,就在这里签字,按手印。”
  朱建辛颤抖着接过那几张薄薄的纸,却觉得有千斤重:“政府……陈警官……我……我跟我弟弟……我们最后……会不会……判死刑?”
  陈彬看了他的脸,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你觉得呢?你自己觉得,你们犯下的这些事,应该是个什么后果?”
  朱建辛摇了摇头:“我……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想死啊……”
  “暂且不论你在南元犯的案。就说你们在海城,那些被你们抢了货,甚至被打伤打残的走私贩,他们或许也违法,但就该被你们这样对待,就该死吗?你们的罪,不止一条人命,是累累血债。”
  “我……我不知道……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朱建辛语无伦次,似乎想辩解,却又找不到任何理由。
  “行了,”陈彬打断了他,“事实就是事实,该承担什么后果,法律自有公断。签字画押,然后下去休息。后面的事,检察院和法院会依法处理。”
  朱建辛最后一点侥幸心理也烟消云散。
  他认命地点了点头,用笔在笔录末页的空白处,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以上内容我已看过,与我所述一致】,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他伸出沾了印泥的大拇指,摁下手印。
  完成这一切后,他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脊梁骨,头深深地垂了下去,发出凄烈的呜咽声。
  门在身后关上,走廊里,清冷的空气袭来,让连续审讯数小时的大脑为之一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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