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欲望本身是非常现实的。
  哪怕像陈定波这种人,和俞涛在一起都十多年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到都已经对对方的一切了如指掌了,这个人实际上也没想过和俞涛真正分手,反而是在其间无所不用其极地伪装,不敢用在外面的真面目真实面对俞涛,只敢小心偷偷享受,不敢付出真实的代价。
  虽然最终陈定波“垮”了,和俞涛闹到了这一步。但也正因为俞涛处理这件事的方式和方法,让陈坤更加意识到,这个有血有有肉有情有爱有果断也有变通的人,是鲜活的,是个真正有魅力的人。
  小儿子对这个人的痴迷,李坤不觉得是坏事。
  爱过这样的人,只会让他小儿子变得更丰富和优秀。一段好的经历好的体验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只会拔高人的上限,同时也会提高自己的下限,人生很难真正跌落,一生都会活得有目标,有追求。
  人生的意义也由如此产生,虚无和空洞也很难在身上有生存之地。
  反正由李坤夫妻来看,小儿子和俞涛在一起所受的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他们真心希望他们能好好在一起,这股子真诚,俞涛在电话这边接收到了,谢过李父之后,他收回手机,心里更是平静得很。
  能给支持自己的人不带去麻烦,也是他想做的。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会爱人的人,中间陈定波打断了他的这种自信,令他怀疑自己。
  但这种怀疑现在彻底消失了。
  他的自我和信念从来没有出错,他的感受都是对的,错的是,他的爱与包容,给予错了人。
  有些人,你把你的心掏给他,他会嫌不够。
  有些人,你只给了他一点甜,他就想把全世界的糖都搬来让你尝一尝。
  月底,陈定波的故意伤害案开庭。
  开庭速度奇快。
  陈定波那边的辩护律师开始把“故意伤害”往“过失伤人”那边辩解。
  “过失伤害”是只要达到轻伤就定罪,而“过失伤人”要达到重伤才会定罪,而俞涛这边的鉴定是轻伤一级。
  陈定波的故意伤害案如果打成过失伤人,刑事会变成民事,只用赔偿。
  陈定波是真敢想,也这么做了。并且,当天的咖啡店老板也开始含糊其辞,还有几个当天的见证人提供了对陈定波有利的供词,当天的监控也莫名其妙地离奇没了,因此还处罚了几个负责这件事的人。
  等俞涛带着父母从首都回来,陈定波也从看守所出来了,天价赔偿在当天也打到了俞涛的账户上。
  这事最后由陈定波的“得偿所愿”为结束,俞涛从这个过程中当真是看到了“有钱能使人鬼催磨”的现实写照。他也彻底深刻地明白了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陈定波为什么会对他如此不在乎——见识过这种权利的力量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把“人”真正当一回事,会相信情感,会相信他人呢?
  更何况,陈定波是一个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人,一个被父母都抛弃的人,他只有在拥有“糟蹋”别人的能力时,才会拥有一点点确定感。
  也许,在欺骗俞涛的那几年,可能是他和俞涛在一起最快乐的那几年。
  俞涛这几年的生不如死,也许也给了他快感。
  只有当俞涛和别人的在一起,才打断了他的这种快感的持续,所以他才会显得那么怒不可遏,理智尽失,全然失控。
  俞涛带着父母回来,没有回定海,而是去了隔壁市的平海居住。
  房子在他回来之前李君泽就帮他已经找好,他们家住进了一个有不少李家亲朋戚友居住的小区——李君泽询问他对住处的看法时还很忐忑,问俞涛介不介意他找了这么个熟悉的地方,俞涛当时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因为想着保护你的人,给予你照顾的人,会下意识觉得自己给的不够完美,不够尊重;而他的前任会从隐秘虐待他的过程当中产生快感,怡然自得。
  跟人恋爱,与跟鬼谈恋爱,当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待遇。
  跟鬼在一起,他只差一点,仅仅只差一点,也变成了一只鬼。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