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懵逼的众人!【求月票!】(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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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罪和假药罪有什么不同?
  假药罪属于上限高,下限也低的情况。
  上能死刑,下能免除刑法,而管理罪几乎就被盯死在七年以内,甚至大多情况下都是三年以内!
  一些案件中,走私之人盈利数百万,最终宣判也可能只有短短两年一年。
  只是......
  “代购?”
  审判长赵嘉琪忽的意识到什么。
  他瞬间捕捉到一个重点,也就是徐良口中所说,‘所代购药品.....’
  从起诉书来看,原告的诉求是......销售贩卖盈利!
  可到了对方口中,怎么就成了所谓的代购?
  要知道,这两个东西也是不同的,所代表的法例也天差地别。
  “被告方,请你如实解释一下,为何是‘代购’!?”
  赵嘉琪皱起眉,仔细的开口询问。
  徐良点点头,这点他早有准备。
  稍微整理一下腹中稿子,随即便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
  “销售与代购之间,主要以主观目的、行为模式进行判定。”
  “根据对方律师所言,我方委托人从2004年11月开始代购,一直至今足够三次,六十多箱药,七百余瓶仿制药物!”
  “而在其中,我方委托人......”
  说着。
  徐良顿了顿,随即深吸一口气,语气加重,强调道:
  “从未赚取哪怕一丝一毫的钱!”
  销售与代购,最直观就是看有没有盈利,以及买家的身份信息。
  前者主观目的以盈利为主。
  正版药一瓶四万,他们进货五千,那可能会卖两万一瓶。
  谁来买都可以,买的越多越好!
  而吴方孔健......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我方委托人以三千一瓶的价格进货。”
  “而随后,又以三千一瓶的价格交给其余人。”
  “且人员仅限亲友,以及同样生病的朋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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