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还想忽悠?追诉!(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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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判定死因,根据颈部骨骼的损伤痕迹,以及其余骨骼,足以判断死者确实是被掐死。
  之后再观察案发现场,当年郑梅等人所遗留下有关孩子的衣物,以及带有个人信息的东西......
  足以证明孩子就是郑梅所杀!
  即便郑梅矢口否认,但她绝拿不出能补掉所有漏洞,完美的回答逻辑链!
  只是,最大的问题在于......
  “82年以后,到04年的犯罪证据去哪了?”
  徐良看了不少证据档案,最终眼睛一眯。
  “你想说的是...对方过了刑事追诉期!?”
  杨若兮微微一顿,瞬间明白。
  一起案件的刑事追诉期在20年以内,两个孩子死亡时间是82年,到现在已有22年,早已超出追诉期......
  当然,追诉期并不会死板不变。
  只是......
  “不对,郑梅从82年到现在,22年间肯定犯过其他罪啊!”
  杨若兮眉头一簇,她觉察到问题所在。
  “就拿13年前孙倩被拐来看。”
  “李翠将孙倩贩卖给郑梅一事,足以让追诉期以13年前为起点,到现在至少还有七年时间才对!”
  可以理解为。
  一个人的追诉期,要以他最后一次犯罪的时间点来计算二十年。
  若最后一次时间点也没超出,便可以进行追诉,两罪并处。
  孙倩是13年前被拐,不可能超过追诉期才对!
  “问题在于找不到证据。”
  陈长春沉沉开口道:
  “82年之后,李翠便与郑梅分道扬镳,之后郑梅做了什么她完全不知道。”
  “只有13年前的孙倩拐卖一事她才参与。”
  “但李翠无法证明,孙倩就是被郑梅所卖!”
  “如果孙倩能出面做出一份有逻辑的口供,那自然可以调查定罪,但孙倩的精神状况......”
  此话一出。
  徐良与杨若兮陷入沉默。
  法庭是讲证据的。
  即便郑梅的嫌疑大破天,但在没实质证据之前,他们只能休庭休庭再休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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