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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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杀便是针对性,有计划的将人杀害。
  “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王超疑惑道。
  “可以的,但更偏向激情杀人...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
  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继续道:
  “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
  王超摇摇头。
  “情绪,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短时间的情绪失控。”
  徐良开口道:
  “谋杀的特点则是,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
  “但无论什么动机,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思考就得冷静,只要不被情绪支配,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线索隐蔽,尸体会被藏起,不易案发,凶手行踪消失。”
  说完。
  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
  “而这起案子呢?”
  王超若有所思道:“尸体在大马路上,杀人手法较为粗暴。”
  所有谋杀,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
  但,真正的完美犯罪是......
  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
  也就是不立案!
  举个例子。
  你杀了人,布置巧妙的现场,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又或是你杀了人,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
  两者对比,你觉得哪个案子的你更可能会被抓?
  所以,谋杀制定计划的本质目的还有另一层。
  避免案发!
  就算案发,也要让案子变得不像谋杀而是自然或是意外死亡!
  相对应,若是碰上藏尸,毁尸,灭迹,抛尸等,大多都是谋杀案,少数才是激情杀人。
  眼下这案子不一样,只要天一亮,不说三四点,最晚六点不案发,徐良敢跪下来给凶手磕两个!
  “从现场来看,我猜你们警方......”
  “应该会以监控内容断定双方相识,以此给案子定性成谋杀案对待。”
  “并且会认定死者被身边人亲手杀死,嫌疑人大概会从社交圈里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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