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前因(h)(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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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姐苦笑:“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还说什么苦不苦。”
  江继笙捏着她下巴,拇指在她嘴唇来回揉,笑道:
  “往后做江太,日日俾甜嘢你食。”
  程天朗来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江继笙抱着睡熟的金宝鸾坐在后座,程天朗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请示道:
  “江先生,现在回哪里?”
  “回半山别墅。”
  “好。”
  车子启动,滑出夜色。江继笙把外套轻轻披在金宝鸾身上,开口道:“这三年,辛苦你了。”
  “江先生,不辛苦。”
  “当年你大佬阿贺不明不白死在街头,人人都说是耀宗派人做的。没多久,那些人在耀宗求婚当天动了手,把他未婚妻伤到了脑子。我知道里头没你的事,可你还是借着阿九那件事退了社团,如今又去帮耀宗,可是觉得委屈了?”
  “江先生误会了。”程天朗如常回答:“我没有半点委屈。如今帮耀宗,不过是想攒点老婆本。”
  江继笙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
  话说到这份上,他也不再多问。
  有些事,彼此心照不宣就行。
  当年程天朗心如死灰,没了心气,整天浑浑噩噩,只想离开社团,离开香港。
  正巧,名伶宾馆那里缺了个暗中照看的人。金姐母女俩最怕同和义联扯上关系,江继笙当时又正值话事人换届,手上全是麻烦,也不敢把这对母女放在明处。他需要一个人,悄悄盯着名伶宾馆,不出事就行。
  江继笙暗里找到程天朗,透了风声出来,除了护着那对母女,不会再把江湖纷争牵扯到他身上。万一自己哪天死了,会安排他和那对母女一起离开香港,再给他一笔钱,够他过活后半生。
  程天朗本来只想走,可听到“名伶宾馆”四个字,想起很多年前,在庙街巷尾,那时他满身是血,太阳落在女孩白衬衫上,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天使。
  只那一眼,他记了很多年。
  于是,他答应了江继笙。
  留在了庙街,当个街头烂仔。
  一开始他也犯难,要怎么才能成天守在名伶宾馆,还不引人注意,不让人疑心他同和义联还有关系。
  就在这时候,Becky出现了。甘姐手中的大将,到庙街做最廉价的站街女,还死活要做他马子。
  有意思。
  他顺势做了Becky的“男人”,一个吃软饭的四九仔,白天在旅馆前台附近打转,晚上帮Becky看场。
  于是,一个夺位失败、死了大佬、被太子宗赶到庙街、靠女人卖逼养活的程天朗,就这么在名伶宾馆里守着他的天使,一守就是三年。
  这三年,是他这二十六年人生里,最幸福的三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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