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大义灭亲·修:爽了(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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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被公安队长压迫的目光一望,她就瑟缩了,“我,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说着就一拍大腿哭出声来,她真吓住了。
  她儿子没少干这种事。
  她还能不知道现在外面怎么批人吗?
  刘红猛地打了个哆嗦。
  ……
  陈大志被判了五年刑。
  公安那边审讯出来,他是惯犯,好几年前就开始偷偷倒卖厂里物资,但以前是细水长流地偷,一袋糖里偷个一把,到后面见一直没被抓住,他才大了胆子,变得越来越贪心。
  加上最近赌场的事儿,才一下偷了那么多。
  最近这种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从抓住陈大志,还没过三天,他的判刑就下来了,还要追回赃款。借此,还拿下了那个地下小赌场,大快人心。
  陈大志赶上了负面典型。
  他偷的是糯米粉,白糖,属于国家统购统销的计划性物资,只比偷军工物资罪轻一点,结果刚出来,刘红就要和他划清界限。
  冰棍厂要追回赃款,钱不够赔,还得拿家里的财产抵,但哪有什么财产?
  钱被厂里拿走,自行车也被抵债,还不够。
  刘红登报离婚只比小五斤晚三天。
  不知道哪天,总之小豆胡同大家一睁眼,陈家的门就锁上了,而且一天都没开过,有人踩着凳子往里面张望了一眼,“院子都空了。”
  刘主任经过,来了一句:“她开了介绍信,带着几个儿子回娘家了,户口都迁走了。”
  不然怎么办呢?
  刘红又不想跟着陈大志一起倒大霉。
  大家唏嘘了一阵子。
  然后就有人想起一个问题:“那陈大志蹲监狱了,刘红带儿子走了,这个房子呢?”
  这个房子的户主是谁来着?
  还没等大家动点心思,刘主任已经说了:“今天我正要办这件事儿呢。”
  这件事其实很复杂。
  这个房子本来是小五斤母亲的,她是独女,父母早逝,后来和陈大志结婚又去世,在当前的法律上,配偶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平常人想不到把女儿名字加到房产上。
  但要不说吕同志能取出陈捷这个名字呢?还没去世前,她就把小五斤的名字加了上去,这个房子本来就不是在陈大志名下的。
  只是小五斤以前未成年,所以不知道。
  但小五斤没法拿回来。
  先不说吕同志去世后,陈大志对房子有部分继承权,就是冰棍厂那边,也很难解决——侵吞国家财产后,房子是要被没收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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