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农家子修仙(15)(2 / 4)
“聒噪。”顾平安眼神冰冷,剑势不停。
就在剑尖即将洞穿胡云娇心口的瞬间,异变陡生。
胡云娇脖子上佩戴的一枚玉佩突然爆发出刺目的白光,一股远超金丹期的恐怖威压轰然降临。
一道模糊的元婴虚影显现,正是逍遥宗玉衡真人的一缕分神。
“小辈,敢伤我徒儿?”元婴虚影怒喝,一指朝着顾平安点来,指风凌厉,蕴含法则之力。
顾平安瞳孔一缩,但他并未退缩,反而长啸一声,体内金丹疯狂运转,火木双灵根之力与《玄溟真经》的水系灵力竟在这一刻强行融合,离火剑上爆发出三色交融的奇异光芒。
“给我破!”
剑指相撞!
“轰——!!!”
狂暴的能量风暴席卷整个平台,修为稍弱的石头和上官昊阳都被震得连连后退,骇然看着风暴中心。
光芒散尽,顾平安持剑而立,嘴角溢出一缕鲜血,虎口崩裂,但眼神依旧锐利。
而那玉衡真人的元婴虚影,已然黯淡了大半,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
“不可能……你……”虚影话未说完,便彻底消散。那枚玉佩也“咔嚓”一声,碎成齑粉。
胡云娇面如死灰,最后的保命底牌,竟然被对方硬生生击溃。
顾平安没有丝毫犹豫,离火剑再次刺出。这一次,再无人能救胡云娇。
“不——!”伴随着一声绝望的惨叫,离火剑洞穿了胡云娇的丹田,凌厉的剑气瞬间绞碎了她的金丹。
这位表面天真、内心狠毒的逍遥宗“仙子”,终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旁的柳随风见状,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想逃。
“留下吧。”顾平安看都没看,反手一剑,一道凝练的剑气后发先至,直接从其后心穿过。
转眼之间,逍遥宗两名金丹,数名筑基,全军覆没!
鬼骨老人看得头皮发麻,哪里还敢停留,化作一道黑烟就想遁走。
“我让你走了吗?”顾平安冰冷的声音如同索命魔音,他身形一动,瞬间追上,焚天一线再次出现。
鬼骨老人拼命抵挡,但在那无物不焚的剑意之下,他的防御如同纸糊,不过数息,便被剑光绞杀,形神俱灭。
平台之上,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顾平安、石头、上官昊阳,以及满地的狼藉和尸体。
石头和上官昊阳看着如同战神般的顾平安,心中震撼无以复加。
以一己之力,连斩三名金丹(其中还包括金丹后期和拥有元婴底牌的),这等实力,恐怕已不逊于普通的元婴初期修士了。
顾平安平复了一下翻腾的气血,吞下几颗丹药。连续爆发,对他消耗也是极大。
他走到赤焰殿大门前,仔细观察片刻,然后对上官昊阳道:“昊阳道友,借你锐金剑气一用,攻击门左上第三枚符文。”
上官昊阳依言而行,一道凌厉的金色剑气射出。
“铛!”符文闪烁,大门微微震动。 ↑返回顶部↑
就在剑尖即将洞穿胡云娇心口的瞬间,异变陡生。
胡云娇脖子上佩戴的一枚玉佩突然爆发出刺目的白光,一股远超金丹期的恐怖威压轰然降临。
一道模糊的元婴虚影显现,正是逍遥宗玉衡真人的一缕分神。
“小辈,敢伤我徒儿?”元婴虚影怒喝,一指朝着顾平安点来,指风凌厉,蕴含法则之力。
顾平安瞳孔一缩,但他并未退缩,反而长啸一声,体内金丹疯狂运转,火木双灵根之力与《玄溟真经》的水系灵力竟在这一刻强行融合,离火剑上爆发出三色交融的奇异光芒。
“给我破!”
剑指相撞!
“轰——!!!”
狂暴的能量风暴席卷整个平台,修为稍弱的石头和上官昊阳都被震得连连后退,骇然看着风暴中心。
光芒散尽,顾平安持剑而立,嘴角溢出一缕鲜血,虎口崩裂,但眼神依旧锐利。
而那玉衡真人的元婴虚影,已然黯淡了大半,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
“不可能……你……”虚影话未说完,便彻底消散。那枚玉佩也“咔嚓”一声,碎成齑粉。
胡云娇面如死灰,最后的保命底牌,竟然被对方硬生生击溃。
顾平安没有丝毫犹豫,离火剑再次刺出。这一次,再无人能救胡云娇。
“不——!”伴随着一声绝望的惨叫,离火剑洞穿了胡云娇的丹田,凌厉的剑气瞬间绞碎了她的金丹。
这位表面天真、内心狠毒的逍遥宗“仙子”,终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旁的柳随风见状,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想逃。
“留下吧。”顾平安看都没看,反手一剑,一道凝练的剑气后发先至,直接从其后心穿过。
转眼之间,逍遥宗两名金丹,数名筑基,全军覆没!
鬼骨老人看得头皮发麻,哪里还敢停留,化作一道黑烟就想遁走。
“我让你走了吗?”顾平安冰冷的声音如同索命魔音,他身形一动,瞬间追上,焚天一线再次出现。
鬼骨老人拼命抵挡,但在那无物不焚的剑意之下,他的防御如同纸糊,不过数息,便被剑光绞杀,形神俱灭。
平台之上,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顾平安、石头、上官昊阳,以及满地的狼藉和尸体。
石头和上官昊阳看着如同战神般的顾平安,心中震撼无以复加。
以一己之力,连斩三名金丹(其中还包括金丹后期和拥有元婴底牌的),这等实力,恐怕已不逊于普通的元婴初期修士了。
顾平安平复了一下翻腾的气血,吞下几颗丹药。连续爆发,对他消耗也是极大。
他走到赤焰殿大门前,仔细观察片刻,然后对上官昊阳道:“昊阳道友,借你锐金剑气一用,攻击门左上第三枚符文。”
上官昊阳依言而行,一道凌厉的金色剑气射出。
“铛!”符文闪烁,大门微微震动。 ↑返回顶部↑